事项名称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执法部门 |
市安监局 |
执法主体 |
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事项类别 |
行政处罚 |
罚没许可证号 |
03000006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九十四条 |
行政法规 |
无 |
省政府规章 |
《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07年3月1日)第十七条 |
部委规章 |
无 |
地方性法规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七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