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多方互动
行政审批局
961890热线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事前公开
事后公开
执法事项详情
事项名称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已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已经明示采用的推荐性标准,企业应当执行;禁止企业无标准生产的处罚
执法部门
武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执法主体
武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罚没许可证号
03050072
法律
无
行政法规
无
省政府规章
无
部委规章
无
地方性法规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2010年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