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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北湖风景4#、5#住宅楼,S-4、S-7、S-8商业及部分地下车库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4-08-02 11:32】

      公    示

  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北湖风景4#、5#住宅楼,S-4S-7S-8商业及部分地下车库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完工,我单位拟向邯郸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该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此公示之日起30日内,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投诉,现予以公示。

  邯郸市劳动监察大队:3017766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8031613

 

邯郸市永年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